抱风 第119节_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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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风 第119节

  她一僵,垂眼。

  身上盖着灰黑色的被子。

  ——她躺在于瑾的床上。

  房间没有人,窗帘拉了一半,另一半敞开,光照在床尾的墙面上,阳光强烈。

  陶昉起身,拖鞋在床边整整齐齐放着。

  客厅很安静,没人。

  她穿着拖鞋晃看一圈,发现餐桌上整齐的摆着早餐。

  一个小蒸锅,里面温着鸡蛋、玉米。

  桌上有三明治,还有一杯牛奶。

  她在房间里逡巡了一会儿,没看见于瑾的人。

  应该是上班去了。

  陶昉坐下来,喝了口牛奶,然后取出鸡蛋剥。

  她垂头剥蛋的时候,蛋壳一片一片落在盘子上,声音稀碎的脆响。

  仿佛敲出了一小段美妙的音符。

  好听的她唇都不自觉的弯了弯。

  陶昉在b市最大的girqun门店呆了一下午。

  她昨天拿到了节目决赛的主题,于是来找设计师团队商量和选定衣服。

  节目剪辑是现场定题,但其实这种综艺类节目,主题以及赛制是早就确定好并且提前分发给明星和团队的。

  因为不确定负责的明星人选,所以替每个人都象征性做了备选。

  缺货的衣服要从其他门店调取。

  girqun倒是破天荒的重视这档节目,特别是中华区的负责人,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品宣机会。

  商量着确定了衣服,剩下的事就由团队去完成,陶昉也没什么事了。

  她从门店出来,站在门口一时间竟也有些漫无目的。

  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看了眼。

  因为是新号,也没什么人。

  陶昉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司机开车到她的位置。

  这里离陶家公司大楼也近,但是陶霁不在,她也鲜少去。

  最后让司机开去了陶家。

  这么些年来,陶家的庄园依然庄严而大气。

  只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多了那么点沉稳肃穆。

  庄园依然有人打理,花园的草木被修剪的很平整。

  看门的依然是当年的管家。

  管家带着她往里走,因为陶昉回来他激动的话都有点抖。

  他是看着陶昉长大的,在她还没出生就已经在陶家当值。

  见证了陶家从繁华鼎盛到人丁稀少再到现在人走楼空。

  陶昉的小楼在她走后就被锁了起来,但是平时也有人打理。

  知道她回来,管家又让人打理了一遍,还换上了新的床单被子还有洗漱用品。

  小客厅的摆设还和当年一样,没有变化。

  书房靠窗的位置支着画架,旁边的柜子里摆着三把小提琴。

  陶昉把窗推开,有风灌了进来,窗帘轻拂摆动。

  她拿了把小提琴,架在脖子上弹了一曲。

  因为空旷,琴声传的格外悠远。

  她放下琴,靠在窗边,没来由总觉得自己如光束下纷飞晃动的细沙。

  只是它们是一群,她是一颗。

  小时候总觉得孤独是一时的,可几年辗转下来。

  生活好像也没有变好。

  也还是那个样,甚至更糟。

  在国外的几年,她适应起来也不难。

  孤独好像如影常伴,蚕食的她灵魂都适应了。

  陶昉在小楼住了一晚,没怎么睡着。

  第二天邓曦给她发消息,说之前的同学听说她回来,要请她吃饭。

  陶昉不爱聚,但是在b市的这些天,也挺无所事事的。

  凑个热闹,也便去了。

  聚会的场所在酒店,是个设有ktv的大包厢。

  邓曦和陶昉到的时候,里面一帮人在聊天,陆思炜拿着话筒鬼哭狼嚎。

  “啊,昉昉你来了啊。”

  最先出声的女孩叫楚甜,是陶昉的前桌,她那时候上学,楚甜特别喜欢转过身和她说话。

  她跑到陶昉面前拉她手,上上下下打量,“昉昉你怎么越长越好看了啊,简直比我爱豆还好看。”

  邓曦抱拳,问,“昉昉这小姑娘谁啊,嘴真甜。”

  陶昉向她介绍,“楚甜,我当年的前桌。”

  “哦,就是那个老拉你陪她上厕所的小姑娘?”

  听到这话,楚甜脸都红了,“那时候不太懂事嘛。”

  “还真是人如其名,真甜。”

  寒暄几句,楚甜拉她进去,就坐她旁边的位置。

  陆思炜唱一半,也不放心话筒,就那么拿着喊,“呦呵,大小姐来了,有失远迎啊。”

  邓曦瞪他,“陆思炜你有病吧,吵死了。”

  陆思炜把话筒关了,腻她,“怎么你拿着话筒巴拉巴拉就不吵了啊?”

  “我那是职业,你阴阳怪气什么呢,给我放下。”

  只是工作后万事不由己,邓熙坐下没几分钟,台里就来了一个电话,说是一档节目剪辑时发现问题,让她现在赶快回去补录。

  邓熙怨气重重的骂了几句,但也无可奈何。

  “应该不用多久,宝贝我去去就来。”

  说完他还腻了陆思纬一眼,“帮我看着点陶昉,灌她酒我和你没完。”

  像这种同学聚会,明面上打着思念的旗子,但寒暄几句,话往往引到现在的职业发展上。

  过的好的想炫耀一波,然后在恭维声中谦虚几句。

  混的不好的也过滤掉那些破事,捡点高光时刻再找几个听不懂的高端词包装一下,装个不相上下。

  “咱们班,虽说也被老师骂了个够呛,但到底都混的不错。”

  “没错,当老总的、创业的、从事金融的、主持人、设计师,应有尽有。”周意接话。

  八年过去,男生变化还挺明显的。

  陶昉记得当年的周意挺会玩,仗着相貌不错,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还纠缠过他一段时间。

  几年洗礼后,人富余了不少。

  也说不上胖,就是壮,当年也是个清瘦的男孩,没几两肉,现在整个人肿了一圈,就好像骨头和肌肉一起充大了一样,还有些发腮。

  不知道为什么,看其他男人时她总忍不住拿于瑾来对比。

  同样是过了这么多年,于瑾好像给人一如既往的清爽感。

  一身黑衣夹克,碎发蓬松。

  他高高瘦瘦的,虽然身体长开,肩膀宽厚了些。

  但身上的薄肌线条利落拉伸,比例依然完美。

  几人又聊到年轻时做的那些轻狂事。

  周意端酒喝了口,笑骂,“往事难以直视,也许是那时候玩的狠了,老天惩罚我现在还单着。”

  “那你这样想是没错,你那时候就不是个人。”陆思炜吐槽,“丫的渣男啊。”

  周意笑,“年少轻狂嘛,我爸那钱砸豪车一辆一辆的砸,把我给砸晕头了,就觉得自己贼有钱特牛,看上哪个妞就是她的福气。”

  “我还觉得老子就是谁都配不起。”

  “哦吼,你还有这心思?”陆思炜吹了声口哨,“那我爸小时候打我还真打对了,我要不被他揍,我比你还飘。”

  “是呗,现在才知道,我家那点钱,和你还有陶昉家相比,那就不是一个量级。”

  周意喝了口酒,想到什么,笑,“不瞒你说,我还不要脸追过陶昉一段时间。”

  陆思炜:“我就知道。”

  周意:“我那时还很不爽,陆思炜你丫的我每次一提陶昉你就给我转话题,现在知道,这护的紧。”

  周意笑,“就一次ktv喝酒,我那时候想送陶昉回去,陆思炜这家伙偏不,非让隔壁崇礼的于瑾送。”

  他苦笑,“结果这送着,还不照样被人惦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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