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狼群_我在三国肝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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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狼群

  狼大、狼二等六匹狼,现在的体型和力量,对野外狼群中的头狼,简直就是一种碾压。

  但狼毕竟是一种群居性动物,头狼也是非常狡猾的,

  头狼在发现狼大这样不好惹的挑战者时,它会让狼群中的其它狼,

  先去消耗体力,然后自己再出手终结挑战者。

  好在狼大它们在林睿的驯服下,智慧似乎提升了一些,它们都是两匹或三匹一起行动。

  十来天后,狼大到狼六,都成功的带回来一群狼小弟。

  林睿撸了撸狼七的“狗头”:“小七,

  你看你的哥哥们,都有小弟了,你要不要也去找一群小弟。”

  狼七讨好的用头在林睿靴子上蹭了蹭,然后昂着头来到狼六旁边,开始对着它低声吼叫。

  狼七被林睿多喂养了十来天,它的体格和力量已经超过了狼六,

  所以狼六只得很不情愿的,将自己的小弟,分了一半给狼七。

  狼七得到了小弟,很快就跑到林睿身旁,尾巴摇得飞起。

  林睿哭笑不得的轻踢了它一脚:“小七,你可真是滑头。”

  虽然狼七获得小弟的方式不怎么光彩,但好歹也是完成了林睿交代的任务,

  所以林睿还是痛快的赏给它一大块生肉。

  狼都是要吃肉的,所以等狼群的规模扩大到一百的数量后,

  林睿便制止了它们继续收小弟的举动。

  狼大到狼七都很聪明,它们现在已经学会了带着各自的小弟,

  配合匈奴人放牧牲畜,而且还会驱逐想要来捕食的外来狼群。

  有了这些狼的配合,匈奴人能够放牧更多的牲畜,

  再加上狼大它们也会自己捕猎,暂时还能够保持着一种平衡。

  这天,林睿碰到了一个硬骨头,这个乌桓人的部落,有着三千余名战士。

  虽然林睿这边还是占据着优势,但如果强攻的话,难免会有很大的伤亡。

  林睿将于扶罗和呼厨泉叫过来商议:“于扶罗、呼厨泉,

  你们说说,我们应该怎么攻下这个部落?”

  于扶罗想了会后开口说道:“将军,

  这个部落的营地很坚固,如果想要减少伤亡的话,就只能使用火攻了。

  只是草原上放火非常缺德,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而且放火后,牲畜的损失也会非常巨大。”

  林睿摇了摇头:“于扶罗,我们与乌桓人作战的目的,

  是为了掠夺人口以及牲畜,而且现在地上的草还未枯黄,火攻也不容易奏效。

  呼厨泉,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想法?”

  呼厨泉绞尽脑汁的思考了好一会,才回答道:“主公,

  这个部落的牲畜都集中在南边,如果我们过去,肯定会被他们的哨兵发现。

  但如果是狼群过去的话,他们肯定会放松警惕,联想不到我们将要袭击他们。

  只要他们的营地乱成一团,那我们的突袭就有了机会。

  只是我们的狼群现在只有一百的数量,恐怕撼动不了他们的营地。”

  呼厨泉的思路让林睿眼前一亮:“呼厨泉,你这个办法不错,

  狼群的数量由我来想办法解决,我们先后撤五十里,

  等狼群的数量充足后,我们再发动进攻。”林睿之前限制狼群的数量,是因为它们需要消耗大量的肉食,

  现在既然要用到它们,那林睿自然就得先进行一些投资了。

  林睿让人在附近的一个山谷,宰杀了许多牛羊,

  浓烈的血腥味顿时吸引了许多狼过来。

  狼大到狼七此时的体型,已经比普通狼大上了好几圈,

  它们一出现,很快就让许多狼向它们臣服。

  林睿也不知道狼大是怎么和狼群交流的,反正狼嚎声持续了大半夜,

  然后狼七便摇头摆尾跑回来,看它那傲娇的眼神,林睿便知道它们的任务完成的不错。

  这天夜里,狼大它们率领五百多匹狼,悍然向乌桓人的牲畜群发动了袭击。

  这个部落以首领雄鹰的名字命名,雄鹰听到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烦躁的推开两名女奴,骂骂咧咧的走出帐篷。

  “来人,随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首领雄鹰裹上兽皮衣袍,跨上战马,来到牲畜集中的南营。

  狼大、狼二等七匹狼,此时都在月下仰天长嚎,催促着狼群发动攻击。

  雄鹰部落的乌桓人,此刻都震惊于它们那明显大上好几圈的体型,

  一个头发花白的牧民,跪倒在地,虔诚的磕起头来:“狼神,

  是狼神来了,我们要将那些牲畜都奉献给狼神。”

  听到这个牧民的胡言乱语,首领雄鹰气得拔出弯刀,砍下了他的头颅:“来人,

  随我出营,我们要将那七匹领头的狼宰了,否则今天肯定得损失不少牲畜。”

  雄鹰在部落中还是非常有威信的,没过多长时间,就集结了三百多名骑兵,

  他们搬开营地的栅栏和拒马,朝着狼群杀去。

  林睿和于扶罗隐蔽在一处土坡后面,他凭借优秀的视力,见到南营的栅栏和拒马都撤掉了,

  他转头对于扶罗说道:“你去召集部下发动突袭,我出去拖住他们。”

  林睿跨上赤兔马,放下银色面甲,策马来到狼大的身边。

  狼大它们正在指挥狼群向雄鹰部落的骑兵发动攻击,只是情况并不乐观。

  虽然狼群的配合还算默契,但在训练有素的骑兵面前,还有是些不够看。

  林睿的马背上,放着两张弓,一张是步弓,一张是骑弓。

  步弓弓身长,在马背上操作不是很方便,但可以射出破甲重箭。

  而骑弓弓身短,适合射出轻质羽箭。

  林睿估算了一下距离,取出步弓,搭上一根箭矢。

  只听“嗡”的一声,箭矢如流星一般,跨越了一百余步的距离,射中了一名骑兵的咽喉。

  首领雄鹰顺着箭射来的方向看去,发现了林睿的身影。

  “好啊,我说怎么会有狼群胆敢袭击我们部落的牲畜,

  原来是你这个贼人在搞鬼,来人,随我前去杀掉他。”

  虽然雄鹰嘴上叫得很凶,但他刚刚见识过林睿的犀利箭法,

  所以他悄无声息的躲到了部下的后面。

  林睿有些可惜,雄鹰由于出来的匆忙,只裹了一件兽皮衣服,

  没有穿戴上他首领专属的那身行头,所以林睿的第一支箭矢,

  浪费在了一个无名小卒身上,现在雄鹰虽然暴露了,但他却猥琐的躲在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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