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进步,抵达_这个武神好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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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进步,抵达

  残风呼啸。

  荒野之中,凶兽的尸体遍地,血流成河,空气之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一道身影正半蹲在地上,手持锋利的s级采集刀,切割着凶兽身上的皮毛。

  “三阶凶兽,居然给我增加了一万多的气血,比起二阶来说,强了不少。”

  一边将刺骨狼的爪牙扔进背包里,林宇一边盘算着。

  两颗气血手雷扔下,六十头刺骨狼尽数覆灭。

  而这也为他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光是收集的材料,若是换算成功勋的话,已然是高达200点,对于一个二品武者来说,这是好几天全力猎杀凶兽的收益了。

  上次和杜江他们组团深入,疯狂击杀二阶凶兽的情况下,杜江等人的收益,一天也就是50功勋,甚至有时候还没有。

  而且,这还是在有刘云山压阵的情况下,小队才敢肆无忌惮的击杀凶兽,效率拉满。

  若是一般的二品队伍,收益会更低。

  足以见得,林宇这次的收益是何等巨大。

  而且,因为气血手雷威力实在太大,将很多凶兽都化作了残渣的缘故,很多材料没有收集到,否则的话,收益只会更高。

  而林宇所付出的,仅仅只是50功勋的气血手雷。

  当然,还有60000点气血。

  不过,亲手击杀了一头三阶凶兽和几头二阶凶兽之后,又补充了将近两万的气血。

  算下来,也就是说这一次的战斗,用40000气血的储备,换取了200点功勋。

  血赚!

  可以说,在气血充足且气血手雷数量足够的情况下,林宇赚功勋的速度,甚至于不比一些初入四品强者要差多少。

  这种进度,让人艳羡不已。

  “可惜了,二阶的皮毛也是很值钱的。”

  望着大坑内刺骨狼的尸骨,林宇一阵惋惜,连渣都不剩了。

  “不过,若是没气血手雷,也不可能有这种效率。”

  叹息一声,林宇将最后一颗狼牙丢进背包之后,便快步离开。

  总不可能把好事都给自己一个人占全了吧?

  ……

  接下来的时间,林宇按照之前就规划好的路线,朝着西北方向前进。

  沿途只要遇见凶兽,他必然是冲上去就是一顿厮杀!

  边杀边赶路。

  当然,路途也不是一帆风顺,遇到很多次危险,甚至于,还遭遇过一头极为强大的三阶凶兽。

  那凶兽极其强悍,恐怕一般的三品高阶武者都不是对手。

  林宇自然也不是对手。

  但到了最后,他硬生生将其给耗死了!

  这就是宗师扳指的无赖之处了,要知道,通常来说,凶兽的爆发力和持久力都是高于人类武者的。

  而人类武者能占上风,都是利用了凶兽智商普遍低下这一点。

  实力不够,智商来凑!

  但林宇不同,耗得那极其强大的三阶蛮牛凶兽怀疑牛生,最后成功完成斩首。

  当然,最后他自己的情况也不好,受伤不轻。

  且还引来了不少凶兽围攻。

  对此,林宇只能掏出两颗气血手雷,炸了个满天星。

  轻松化解了之后的危机,甚至于还狠狠的赚了一笔!

  骚瑞啊,气血多就是这么任性!

  ……

  一块残破的石碑旁。

  “斩!”

  一声轻喝,随后便是剑光亮起,林宇身形如同鬼魅一般,闪避过两头苍耳猫凶兽的合围,一剑斩出。

  寒光一闪,一头苍耳猫凶兽腹部溅起一朵血花,随后无力的嚎叫一声,跌落在地上。

  林宇顺势转身,眼中闪过一丝精芒,精准的洞穿了第二只苍耳猫的脑袋。

  神来一剑!

  “呼~”

  将两头二阶巅峰的凶兽尽数斩杀之后,林宇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倍增幅,刚刚似乎隐约触碰到了。”

  他闭上眼,回味着方才转身递出的那一剑,神情有些许的喜悦。

  这些天,他疯狂的猎杀凶兽,同时也在磨炼着自己的战法以及对战经验。

  依靠着气血无穷这一优势,战斗的频率简直高得吓人,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调养。

  一天下来所战斗的场次,是寻常武者的数倍。

  并且,靠着气血手雷这一底牌,他甚至特意陷入兽群的包围来磨炼自己。

  这种行为,几乎是疯狂!

  稍有不慎就容易陷入生死危局,就连气血手雷能不能拿出来都还另说。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当中,林宇确实也遭受了不少危机,有几次甚至险些死去。

  与那三阶蛮牛凶兽的厮杀,虽然费劲,而且受的伤最重,但危机其实不是最大的。

  因为对局势有掌控。

  但在兽群围观下,充斥着未知的风险,

  但在这种几乎每天都处在死亡阴影的压力之下,全身的潜力都被激发出来,进步也是极为明显的。

  不过十来天的时间,战法进步极为惊人。

  对于气血在战斗上的运用,再上了一个台阶。

  目前为止,已经能稳定发挥出倍增幅,更夸张的是,在刚刚,又触碰到了倍增幅的门槛。

  再往后的话,就几乎达到了战法大成的地步!

  死亡的压力,向来最能激发人的潜力,当然,这种修炼方式,旁人即便想模仿,也模仿不来。

  而且,林宇本身天赋高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天赋,加上疯狂的修行,就等于惊人的进步。

  良久的静默之后,林宇睁眼,将两头凶兽的利爪给卸了下来,二阶巅峰的苍耳猫爪还是挺值钱的……至于周边其他的那些个凶兽尸体,他没管。

  太不值钱了。

  这些天,他所击杀的凶兽都能堆成一座小山,收集的材料自然也是很多,以至于背包都是鼓鼓囊囊的,装不下了。

  如此一来,自然要有所选择。

  寻常的二阶凶兽的材料,根本就不入法眼。

  这么奢侈的行为,若是让旁人看到,必然会捶足顿胸,感叹一声这厮暴殄天物。

  “这次回去得买个储物戒了,不然实在是麻烦。”

  望着一地的材料,林宇也是头疼万分,说不可惜,那也是假的。

  蚊子再小也是肉,更何况,这些东西,哪是什么蚊子肉,随便一具都价值好几万联邦币呢。

  但可惜也没用,背包满了。

  要是有个储物戒的话……

  “罢了,不是感叹这个的时候。”

  林宇摇了摇头,笑了笑,不再去想。

  现在说这些,有屁用!

  他抬起头,看向了远处,在那里,黄沙漫天,一片荒芜。

  那里,就是血灵花的生长之地。

  经历了十来天的长途跋涉,终于是抵达了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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